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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低排放改造资讯
电厂、钢厂超低排放改造(脱硝、脱硫、除尘)后的环保要求标准
作者:河北思凯淋  来源: http://linshi.hebeisikailin.com/cdpfgz/n1833.html   发布时间:2021-09-29

        电厂、钢厂超低排放后排放的烟气满足新的环保要求,净烟气的SO2排放浓度小于35mg/Nm,NOx小于50mg/Nm,粉尘排放浓度小于5mg/Nm。.


       对电厂燃煤机组进行超低排放(脱硫、脱硝、除尘)改造,脱硝系统采用尿素溶液法制备脱硝还原剂,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作为脱硝装置,SCR部分的催化剂层数按3层方案进行设计。烟气脱硫系统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技术,采用单塔双循环系统,脱硫吸收塔顶部设置二级除雾器。脱硫吸收塔出口的烟气流入湿式电除尘装置,经湿式电除尘器对烟气进行处理后,经烟囱排入大气。



  改造后排放的烟气满足新的环保要求,净烟气的SO2排放浓度小于35mg/Nm³,NOx小于50mg/Nm³,粉尘排放浓度小于5mg/Nm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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