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长江水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完成省定目标任务,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生态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更加完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显著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持续提升,生物多样性观测体系初步建立,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设置具体指标13项,详见下表。
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实现根本好转,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建成美丽江苏泰州样板。
二、强化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加快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
(三)深入推进碳达峰行动
制定2030年前全市碳达峰行动方案及泰州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各市(区)制定本级碳达峰行动方案,以能源、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领域和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等行业为重点,深入开展碳达峰行动。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鼓励探索自愿减排交易方式。建立健全有利于碳达峰、碳中和的投融资、财政、价格、统计监测政策制度。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考核。加强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管控。健全完善排放源统计调查、核算核查、监管制度,将温室气体管控纳入环评管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配合,各市(区)人民政府落实。以下均需各市(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四)推进产业绿色转型升级
持续推进化工行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构建本质安全、绿色高端的产业体系。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强化能耗、水耗、环保、安全和技术等标准约束。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产品和绿色供应链,到2025年,全市培育省级以上绿色制造体系示范100个。实施绿色发展领军企业计划,到2025年,绿色发展领军企业达到50家左右,形成医药行业绿色发展示范集群,构建化工行业绿色产业供应链,初步形成绿色发展示范带动效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推进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与节能。继续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加快推进现役煤电机组“三改联动”。严格控制非电行业煤炭消费,不断提高电煤比重。持续降低碳排放强度,严格控制碳排放增量,确保2022年全市碳排放强度下降率完成省定目标。开展碳捕集和利用试点,推进国电泰州电厂CCUS项目。加大散煤治理力度,全市基本实现散煤清零。到2025年,煤炭消费总量下降×%左右,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下降至×%左右,电煤占煤炭消费比重提高到×%以上。扩大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发展科学规划生物质直燃发电。2022年,推动全市完成能源布局优化与散煤清洁化利用等能源结构调整项目30项。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左右,天然气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以上,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万千瓦以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配合)
(六)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对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坚决停批停建。对大气环境质量未达标的地区,实施更加严格的污染物总量控制。通过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政策,推动低端产业、高排放产业加速退出。加快改造环保、能效、安全不达标的火电、钢铁、石化、有色、化工、建材等重点企业,深入开展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工作,依法依规淘汰低端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对能耗占比较高的重点行业和数据中心实施节能降耗。2022年,推动全市完成“两高”行业产能淘汰和压减项目等产业机构优化调整项目55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等配合)
(七)推进清洁生产和能源资源集约高效利用
依法引导钢铁、石化、化工、建材、纺织等重点行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推进工业、农业、建筑业、服务业、交通运输业等领域实施清洁生产改造。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严格用能预算管理和节能审查,有效控制能源消费增量。探索在省级及以上园区推行区域能评制度,开展高耗能行业能效对标。实施能效领跑者行动,推动重点行业以及其他行业重点用能单位深化节能改造。实施节水行动,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和节水型城市建设。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或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完成省定目标任务,规模以上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7%左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完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管制要求。落实以环评制度为主体的源头预防体系,严格规划环评审查和项目环评准入。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将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图斑”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保障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市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强园区限值限量管理
深入推进工业园区限值限量工作,完善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集中区)限值监测监控网络体系,统一设计园区数字化监管系统,2022年底前,实现所有自动站点、在线监测设备联网运行,逐步推进有条件的市级工业园区开展限制限量管理。以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主要控制手段,完善工业园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通过限量排放,开展精细化管理,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双控”。鼓励探索建立园区内排污权交易体系,积极开展园区内排污权交易。(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十)加快推进绿色群岛建设
围绕工业、农业、服务业,加快推进绿色群岛建设,到2025年,建成不少于15个绿色群岛建设试点项目,解决中小企业区域性、行业性污染治理难题。加快制定印发《泰州市“绿色群岛”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探索形成一批成体系的绿色群岛建设激励机制和经验。严格按照《泰州市“绿岛”长效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定期开展绿色群岛建设成效分析与评估,助力共享治污设施效能提升。(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十一)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把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大力践行《江苏生态文明20条》,深入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鼓励地方釆取补贴、积分奖励等方式促进绿色消费。深入推进节能、节水、低碳、绿色产品等认证,增加绿色产品有效供给。实施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推进在快递营业网点设置包装回收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城市管理局、教育局、邮政管理局配合)
三、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十二)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
加大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力度,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推进PM2.5和臭氧浓度“双控双减”,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到2025年,全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控制在2天以内。做好国家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十三)着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
根据《泰州市重点行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对化工、医药制造、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纺织印染、油品储运销等行业251家企业实施错峰生产,减少VOCs(挥发性有机物)等臭氧前体物质排放量,不断降低空气臭氧浓度。2022年,完成VOCs治理类项目700项。完成VOCs综合治理项目100项以上,完成600个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治理项目。督促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管企业完成“一企一策”方案编制,推动企业实施全过程深度治理,确保减排效果。(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不符合VOCs含量限值标准的涂料、油墨、胶黏剂等项目,2022年完成177家重点企业VOCs清洁原料替代。(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深化工业园区、企业集群综合治理。开展涉VOCs排放的重点工业园区废气治理专项行动,推进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引导转型升级、绿色发展。加强资源共享,实施集中治理和统一管理,持续提升VOCs治理水平。强化工业园区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测监控。(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配合)
优化企业集群布局,积极推动企业集群入工业园区或小微企业园。对存在突出问题的企业集群制定整改方案,统一整治标准和时限,实现标杆建设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优化整合一批、淘汰退出一批。2022年对8个省定企业集群完成排查整治并逐步建立健全管理台账。(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配合)
到2025年,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比2020年下降率完成省定目标,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得到有效遏制。
(十四)着力打好交通运输污染治理攻坚战
发展绿色交通,充分发挥水运优势,加强“公水铁空”多式联运。加大货物运输结构调整力度,煤炭、矿石、天然气等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推广使用铁路、水路或管道方式,短距离运输优先采用封闭式皮带廊道或新能源车辆。实施“绿色车轮”计划,推进新能源汽车消费替代,城市建成区新增或替换的公交车实现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占比达80%以上,邮政等公共领域新增或替换的车辆全面采用新能源汽车或清洁能源汽车,环卫领域车辆逐步推进提高新能源汽车或清洁能源汽车占比。开展中重型新能源货车及内河LNG船舶的推广应用,提升港口、船舶岸电使用率。到2025年,铁路和水路货运周转量占比提升2个百分点,主要港口和排放控制区内靠港船舶的岸电使用电量在2020年基础上翻一番,靠港和水上服务区锚泊船舶岸电应用尽用。(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海事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统筹“车、路、油”综合治理,加大柴油货车监管力度,2022年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2000辆以上,全市全年路检路查柴油车2400辆·次以上,秋冬季期间监督抽测柴油车数量不低于当地柴油车保有量的80%,对定期排放检验或日常监督抽测发现的超标车、运营5年以上的老旧柴油车年度核查率达到90%以上。强化工程机械监督抽测,各市(区)每季度至少开展1-2次工程机械监督抽测,每季度抽测数量不得少于70台·次。禁止超标排放工程机械使用,消除冒黑烟现象。(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配合)
(十五)推进固定源深度治理
强化重点行业深度治理。推进燃煤锅炉、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或综合治理,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已完成改造或治理的开展“回头看”,督促巩固提升。推动石化、玻璃等重点行业和锅炉、炉窑等重点设施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或深度治理、清洁能源替代工作200项。开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实现运行管理规范化。严格控制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强化电力、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的氨排放控制。深化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环境管理。推进大气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控制,加强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风险管控。(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配合)
河北思凯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燃煤锅炉、水泥窑炉、玻璃窑炉等各类燃烧系统SNCR脱硝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承包及烟气治理、增湿塔喷水降温等系统设备设计加工的环保企业。致力于烟气治理、SNCR脱硝领域的技术研发、设备设计制造和工程施工。
公司拥有多年雾化经验,长期专业致力于烟气治理,SNCR脱硝工程设计,各种规格型号的喷嘴、喷枪的生产及销售。产品被广泛应用于水泥、电力、化工、食品加工、制药等行业。脱硝喷枪做为烟气脱硝核心部件,公司专门设立了“思凯淋喷枪研发小组”,并拥有一批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经专业人员潜心研究和不断开发创新,攻克了一系列喷枪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难题,并获得专利一种高效水泥厂专用脱硝喷枪:专利号2019223606372
主营:脱硝喷枪、废液喷枪、渗滤液喷枪、浓水喷枪、浆液喷枪、氨水喷枪、尿素喷枪、增湿塔喷枪、喷水降温喷枪、洒水喷枪、油枪以及各种功能喷嘴、脱硝系统、喷淋降温系统、渗滤液回喷系统等。